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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内设一室、一科、一队、一站,分别为环境管理科、办公室、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局办公室:协助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会议、文秘、督办、法制、宣传教育、信息、生态环境保护、保密、档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及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及老干部工作;办公地址:区环保局三楼;联系电话:027-83891610
环境管理科:负责本区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环境保护设施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方面的审批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本地区环境状况公报和农业污染源状况调查。办公地址:区环保局四楼;联系电话:027-83080369
环境监察大队:拟定本地区环境监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本行政区内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建设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工程进度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按照县环保局授权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现场处罚,负责对县环境保护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本行政区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因污染引起的纠纷以及检举控告环境违法行为的来信来访进行调查,并参与处理;负责排污单位排污申报登记、核查及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管理工作;依法征收排污费,对环保补助资金下拔提出建议;参与编制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并对治理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执行环境监理报告制度;负责全县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的指导工作及环境管理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与日常运行管理;负责建筑施工噪声审批及管理。区环保局四楼;联系电话:027-83215766
环境监测站:承担全县环境空气、水质、污染源噪声、生物、土壤等方面的环境监测规划、计划的制订;开展环境监测、污染监督监测,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库;对本地区环境质量和污染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为政府环境决策提供环境监测信息资料;为建设项目提供环境影响评价监测资料,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监测、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并参与“三同时”验收;提供排污收费、排污申报等所需的监测和核实数据;建立本辖区应急环境监测网,为辖区内污染事故处理和污染纠纷仲裁提供监测数据;负责本辖区内环境监测网络的技术业务指导、监测质量保证和技术资质的考核;为社会提供环境科技服务和有关的委托测试检验等。区环境检测站;联系电话:027-8324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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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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