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财政共安排235亿元支持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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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记者何雨欣、罗沙)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26日在此间举行的全国财政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介绍,今年是节能减排政策组合出台的关键之年,中央财政共安排235亿元用于支持节能减排。

       “这235亿元中,用于十大节能重点工程奖励资金70亿元,用于中西部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65亿元,用于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转移支付20亿元,用于统计、监测等基础工作30亿元,用于‘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50亿元。”张少春说。

        张少春介绍说,地方财政对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也很大,如江苏省将省级财政增收的50%用于节能减排,山西省安排15亿元、山东省安排12亿元支持本省的节能减排。

        张少春还介绍,今后一段时间,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将从八方面推进节能减排。包括: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立“以奖代补”新机制;支持中西部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实行地方政府责任制;支持建立节能报告、审计制度和能效标准、标识制度;支持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监测、指标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支持“三河三湖”水污染和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探索建立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加快建立有效的污水处理和排污收费机制,探索建立排污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以及跨流域、跨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创造良好的节能减排政策环境,抓紧研究出台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和收费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能源、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



    来源:湖北环境保护网  2008-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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