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东西湖区环保局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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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东西湖区环保局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公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办公室的性质
        普查办公室是东西湖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普查工作。普查办公室为临时机构,普查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二、普查办公室的职责
       (一)负责拟订东西湖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以下简称“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经东西湖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污染源普查相关的技术方案,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物料横算和产排污系数核算等研究工作。
       (三)组织实施污染源调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负责相关软件的使用和数据库的建设。
       (四)负责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和审核汇总工作。
       (五)负责污染源普查报告编写和组织普查成果的开发应用。
       (六)负责污染源普查联络工作,组织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培训活动。
       (七)承办东西湖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普查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责和人员
       (一)内设机构
        普查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现场调查数据处理组和监测技术组等三个工作组。
       (二)职责分工
        综合协调组负责制定规章制度、对外协调、文档管理、宣传动员及办公室事务性工作。
    现场调查数据处理组负责制定各类(主要是工业和生活源)普查技术和工作方案、组织有关技术研究、普查软件使用、污染源档案及数据库建设、组织现场调查员培训和实施污染源调查、质量控制、普查报告编制。
    监测技术组负责组织污染源监测。
       (三)人员组成
        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暂定员8人,从局机关、有关直属单位选调。
        普查办公室主任由夏柏林兼任,
        综合协调组2人:高忠(组长)、罗云。
        现场调查数据处理组4人:夏柏林(组长)、吴玮、邱丹娅、陈巍。

        监测技术组2人:曾翔(组长)、祝璐。

                                       

    二0 0七年十一月五日



    200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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