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端正工作理念,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改善行业形象,区环保局向社会各界作出以下八项便民利民服务承诺:
1、 实行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对属本人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事项,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在规定时间时限内办结;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全的,应详细说明原因并做好解释工作。
2、 开通12369环保热线电话。每天24小时受理环境污染举报投诉,开通咨询服务电话13886162615,为市民提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3、实行环保“110”全市联动。环保执法人员接到环境污染投诉后,1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查处,并在24小时内将处理意见和有关情况回告投诉人。
4 、从严审批夜间建筑施工。对经批准的夜间22:00-6:00施工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提前告知周围居民,并尽可能将噪声污染降低到最低程度。
5、 公开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程序。对申报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的建设单位,免费发放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告知单(内容包括:办事程序、需要提交的材料、办理时限、联系部门、联系电话、经办人等)。
6、缩短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批时限从60天、30天、15天缩短到20天、10天和5天。
7、 规范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论证、听证程序。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专项规划和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积极督促和协调规划编制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其它形式听取民意,推动环保民主决策进程。
8 、规范排污收费公示制度。制发排污收费“明白卡”,在下达排污费核定通知单时,将收费依据、标准、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填写在专门印制的卡片上,一并发给排污单位。
我们衷心希望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对我们的工作加强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受理电话:12369转21;027-83891610。电子邮箱:dxhhb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