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加强我区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推动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和反腐纠风工作深入开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省、市、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电视电话动员大会的部署和要求,保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全区环保系统顺利开展,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办文[2008]13号)和《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市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环[2008]5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市、区反腐倡廉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这一中心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通过民主评议的开展,使环保系统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有较大的改进,群众的满意度有较大幅度的提升,逐步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全局全体环保干部和职工。
(二)评议内容。以优化环境,关注民生,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主题,重点评议以下内容:
1、加强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任务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坚持纠、评、建相结合,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强化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得到有效治理。
2、勤政为民,加强效能和执行力建设的情况。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切实规范机关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运行程序,积极建立和完善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认真纠正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影响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为优化全民创业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3、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情况。扩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范围,紧紧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和环境保护服务对象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和行政审批等重要权力的行使,着力实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排污许可证发放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动态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结构科学、配置合理、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依托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这一重要载体,促进审批权力透明运行,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4、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公正执法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涉及环境安全和群众健康的违法行为;健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落实和激励机制,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探索高效便民的行政执法方式;严肃执法纪律,坚持执法为民,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严肃执法纪律,加强执法过程的监督,加大对不文明、不公开执法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追究力度。
5、执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情况。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议案,围绕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认真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确保环境信访投诉程序畅通,认真解决企业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制定相应措施,改进工作方法,推动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的解决;坚决纠正和查处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和案件。坚持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克服官僚主义,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以权谋私以及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积极为企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6、严格管理,加强环保队伍自身建设的情况。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提高全员整体素质;建立政风行风考核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六项禁令”和环保系统职业道德规范。杜绝发生重大违纪案件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
三、组织实施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干部群众广泛参与,条块紧密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市区统一部署。我局成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专班,加强对评议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汇总、分析、报告。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持以自我教育为主的工作方针,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评议系统、覆盖行业”的方式进行。评议内容、标准在全局保持相对一致,做到议下议上、评深议透。针对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局要加大自查自纠力度,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评议结果将作为文明单位和绩效考核的条件之一。
四、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自查自纠与评议相结合,第三方评估与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断扩大公众参与面,形成监督合力,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整个行评工作从7月份开始到11月中旬基本结束。
(一)评议方法和体系
1、评议实行全局统一,分级考核,分别计分,按照市、区纠风办制定的《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分细则》考核,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第三方评估60分、集中评议20分、区属单位评议20分。综合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2、第三方评估主要包括问卷调查、随机抽访、“上线”测评等。第三方评估阶段问卷调查由区纠风办统一组织;随机抽访采用电话调查等形式进行随机访问,请被访问者对参评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作出评价;对参评单位上线情况进行考核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列入全区政风行风评议考核范围。
3、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专班对环保系统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同时,各管理单位也可以对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评议。
4、集中评议大会由区纠风领导小组主持,邀请区人大、区政协有关领导和区直部门负责同志以及群众代表参加,开展面对面评议。
(二)评议步骤和阶段:
1、宣传和自查自纠阶段(7月7日——7月31日)
在此期间,全局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切实找准本单位本系统在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向社会做出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向社会表达接受监督、听取意见的诚意。各部门要力争在行评代表对环保系统进行评议前,对自查自纠阶段查找的问题整改到位。
(1)省、市政府政风行风评议电视电话动员大会后,被评议单位要采取不同形式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做出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化、指标化、时限化,使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
(2)局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全局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方案,并于20日前报区纠风办和市环保局。
(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文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强调从我做起,我的形象就是环保的形象,要有责任感、荣誉感。
(4)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开展自我评议,自查自纠活动;通过互联网、举报电话、信函、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多种渠道征求人民群众、人大、政协、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对象、行风监督员及系统管理单位对本部门、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的对象兼顾各类人员,尽可能选择与环保部门联系比较紧密的服务对象和管理部门。各部门负责做好征求意见统计工作,统计结果上报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专班和市环保局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5)参加市、区纠风办组织的“行风连线”和“百姓连线”节目,集中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6)本阶段各单位要在7月底前向市环保局和区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第一阶段书面小结和自查自纠报告。
2、评议与集中评议阶段(8月1日——11月5日)
在此期间,市、区纠风办将采取第三方评估、组织集中评议等方式对被评部门开展评议。其间,通过问卷调查、公布举报电话、行风连线、市长专线、信访举报、网上举报、明察暗访、个别走访、电子监察等多种方式收集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并适时向各单位通报,督促整改。我局要协助行评代表做好调研工作,要主动汇报情况,及时提供资料。协助行评代表做好政风行风意见的收集、整理和评议材料的写作工作。并及时向市、区纠风办作出专题汇报。
(1)8月4日前将全局第一阶段书面小结和自查自纠报告上报区纠风办和市环保局。
(2)8月4日开始,行评代表进驻环保部门,开展明查暗访活动,督促边查边改。
(3)8月下旬,进行第三方评估。市、区纠风办统一组织问卷调查,随机抽访服务对象,组织“上线”测评等。
(4)10月中旬,行评小组完成对我局综合评议报告。
(5)10月下旬,由市、区纠风办组织召开集中评议大会,由人大、政协有关领导和市、区直部门负责同志及行评代表现场投票测评,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局主要领导在集中评议大会表态和汇报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并接受现场领导和代表的质询。
(6)参加市、区纠风办组织的“行风连线”和“百姓连线”节目,对政风行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7)迎接市督查组和区政风行风评议督查组检查。
(8)本阶段局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纠风专辑”和“纠风信息”两篇以上,10月底前各部门向局办公室上报政风行风整改书面总结。
3、建章立制和全面整改阶段(11月6日——12月30日)
在此期间,要把整改贯穿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始终,制定整改方案,公布整改情况,完善整改措施,建章立制,全面整改。
(1)11月5日前将全局第二阶段书面小结上报区纠风办和市环保局。
(2)11月6日,全区召开政风行风评议总结大会,给优秀和合格单位授牌。
(3)局各部门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列表成册,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实质性问题,要限时解决;对一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予以说明,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部门整改工作力度和行评效果。
(4)各部门建章立制,完善政风行风监督体系,整理上报有关资料。
(5)集中评议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要写出书面报告向当地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及区环保局报告,我局将全区评议结果报告省环保局。“不合格”的单位根据整改进展,随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接受再次测评。
(6)12月下旬,区纠风办组织行评代表对被评单位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了解。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充分认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是动员群众参政议政,对政府及其部门实行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措施。要搞好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搞好政风行风评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局要认真开展评议活动,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好评议工作。
(二)要加强领导,组织得力。我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行业的工作;部门负责人实行责任制管理,责任分片包干落实到人。要树立工作一盘棋观念,既明确分工,又密切配合,做到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为了加强对全区环保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的领导,局成立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由局长潘金华同志任组长,局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队、站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纪检组长潘守平同志担任,成立工作专班。各科、室、队、站各指定一名联络员。
(三)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局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工作专班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营造社会关心政风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公开服务承诺,公布举报电话,悬挂横幅,开辟专栏,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四)要精心安排,严密组织。为确保评议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局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工作专班要按照省、市、区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期完成政风行风评议。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今年环保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所在单位和部门的行风作风建设抓出成效。
各部门在政风行风评议中要力求做到:“四个坚持”、“四个结合”、“三个集中”、“三个贯彻始终”。四个坚持是:坚持以总量减排为中心全面推进环保工作,坚持相信和依靠群众,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个结合是:要与整改及领导干部的考核、使用紧密结合,要与职业道德建设、社会服务承诺、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以及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要与日常纠风工作紧密结合,要与条块管理与行业管理紧密结合。三个集中是:做到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三个贯彻始终是:群众参与要贯彻始终,思想教育要贯彻始终,自查自纠要贯彻始终。各部门要对政风行风评议时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归纳、整理,逐条进行整改,建章立制,巩固评议成果。局各部门要从树立优良政风行风,塑造环保良好形象的高度出发,采取过硬措施,切实抓好政风行风工作,争做政风行风合格单位。
(五)要规范程序,严防干扰。要严格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并结合各地实际规范操作;切实排除各种人为因素的干扰,组织好评议工作。要与时俱进,紧紧围绕总体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注意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及时把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形成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逐步建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长效工作机制。
(六)要严明纪律,严查问题。各部门不得虚报成绩,搞假材料和采取不正当手段拉票,干扰评议工作。对违反评议纪律的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区纠风办对违反评议纪律的参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列为不合格单位。要正确对待评议结果,把功夫真正下在工作整改上。
(七)要突出重点,提高实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群众路线,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这次行风评议要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排污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要抓好排污收费、解缴制度的落实,要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排污收费财务管理制度。在排污收费管理中,要进一步完善“六公开”制度,即公开工作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核定情况、公开行政处罚、公开人员身份、公开举报途径。
二是推行政务公开的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环保审批事项公开办理制度。要进一步健全“三公开”制度,即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审批验收结果。要推行“窗口”式服务,严把“三个关口”,即专家把技术关、科室队站把基础关、领导把审批关。坚决防止和纠正随心所欲、不规范操作、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行为。
三是环境执法情况。要认真履行对环保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服务、管理的职责,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法规、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信息发布,每个环保工作者都必须认真学法、带头守法、严格执法。要坚持执法原则、讲究执法艺术、加强执法宣传、提高执法意识、加大执法力度、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防止和纠正以权代法、以钱代法、以罚代法和贪赃枉法的行为。
(八)要加强联系,及时沟通。各部门要及时上报阶段书面小结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总结,及时将评议情况报告各级纠风办和市环保局。